第一百九十八章 是友非友 (第2/2页)
烈酒穿喉过,理想心中存。
林羽不谈什么兄弟如手中的话,他只知道,哪怕诗会当日,宋徽之与他结下梁子,凭借两人相似的理念,最终还会殊途同归。
当然,能够与伙伴早日走在同一条路上,并肩作伴,更是人生莫大的幸运。
火锅未吃完,宋徽之又醉倒了。
执笔和执墨扶他上马车时,宋徽之还用大长腿卡着车门,嘴里冲着背后推他的江南雁叫嚣着。
“南雁兄你松手!我还没醉!我还要……嗝……与林兄一起饮酒……作诗!一起吃晚饭!”
晚上是不辣的菌汤锅,他一个人能喝一锅的汤!
江南雁给林羽使了个眼神,俩人一人抱住一条腿,配合着执笔与执墨,将人抬上车。
担心宋徽之情急之下再摔下来,江南雁伸出手臂拦住车门。
“你快回家吧,林兄下午还有事呢。”
“何事?国家大事?”
宋徽之迷醉的眼神清醒了一分。
江南雁赶紧说道:“你这心里装着国家大事,天天却醉得不省人事,林兄没有私人生活吗?他过几天要娶媳妇了,这段时日要忙着准备。”
“娶媳妇?他不是有……唔!”
宋徽之瞪了一眼踹他屁股的执笔,咬了下舌尖把后面的话吞进了肚子里。
但明眼人都知道他想说什么话。
林羽看了一眼不远处的两个媳妇,笑着说道:“我四月十六要娶邻村陈员外家的灼灼小姐为平妻,到时候还请两位到位,假如来不了也没事,礼金和贺礼到了就行。”
“林兄,你可真是……”
宋徽之一时间找不出合适的形容词,来形容这种顺竿子爬的做派。
还是江南雁说话无所顾忌,白了一眼林羽。
“你的脸皮可真是比城墙拐角还要厚,我当初认识你的时候怎么没有发现呢?”
“有没有可能是因为江兄你的脸皮比我更厚,所以小巫见大巫察觉不了?”
“你拐着弯骂我呢。”
两人打趣的笑声响遍整个院子。
坐在马车里的宋徽之,笑吟吟地看着车下的两人,心里突然释然了不少。
自从诗会以来,他厘清那日吴妨想利用他的事,想到同窗时与吴妨也算相谈甚欢,总觉得心里过意不去。
如今看到林兄与南雁兄之间的相处才发现,他和吴妨根本不是朋友。
“既然不是朋友,那也没有什么好亏欠的了……”
既然是朋友,还输得一败涂地,那么,就祝她幸福吧。
宋徽之眉宇间积压多年的郁色一扫而空。
粗枝大叶的执笔自然发现不了这一点,但细心的执墨,看到自家公子恢复了少年得志时的状态,欣喜不已。
看来他也要给家主写封信,告诉家主,香辣火锅有多么好吃。
还有,公子作诗终于不是为了引起长乐郡主的注意,反复推敲了,终于能把作诗,当成了作乐看待。
这一切,都要归功于林公子。
“徽之兄,你往里面坐坐,趴着窗台坐好,免得吐执笔他们一身,下次再来玩啊。”
微醺的夏风吹散林羽的招呼声。
宋徽之托着下巴,靠在车窗上面,欣赏着田间郁郁葱葱的秧苗,还有脸上带着笑容忙碌的村民们。
相较于其他地方的贫困潦倒,这一带的山村散发着勃勃生机。
像是世外桃源般,有些不真实。